近幾年來,學區房成為了很多家長關注的一個熱點話題。為了小孩的學習,家長購買學區房方便陪讀,等到小孩學校畢業后,又開始轉移到其他學校附近的學區房。
江燕現在就面臨著這么一個情況,女兒小學畢業了需要到一中讀書,她邊想著把小學的學區房給賣了,繼續陪女兒到一中。剛準備發信息便在朋友圈找到了有購買意向的兔兔,兔兔需要轉手一中的學區房購買江燕女兒小學的學區房。歪打正著,剛好各取所需。為了繳納稅款的問題,江燕還特意打了電話給在財務代理公司當老板的好閨蜜小盈。
【分析】
小盈在了解完全部信息之后,立馬跟江燕見了個面,并陪同江燕她們去稅務部門查詢了兩人房子在征管系統中的區域定價,結果兩棟房子的區域定價和面積都一樣。按照相關稅法規定,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
【結果】
房屋交換以所交換的房屋價格的差額為計稅依據,進行房屋交換所納的契稅遠低于普通的房屋購置,所以納稅人可以將原來不屬于交換的行為,通過合法的途徑變為交換行為。該籌劃方案具有一定的機會成分和合理的時機因素。采用小盈的籌劃方案后,整個經濟交易活動雙方都不需要在進行記賬報稅時繳納契稅。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稅款;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第四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以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為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