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與《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辦稅指南》(V2.4)等相關資料,匯總辦理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納稅申報相關業務知識。
一、被投資企業5日內提交資料清單(必報)(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1.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
2.《被投資企業變動情況報告表》;
3.股東會決議上月末的資產負債表。
二、被投資企業15日內提交資料清單(必報)(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1.《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
2.股東變更情況說明;
3.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上月末的資產負債表。
三、扣繳義務人扣繳申報提交(上述一、二項未提供的一并提供):1.《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必報):
2.《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必報);
3.《股權轉讓合同(協議》》(必報);
4.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
5.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四條,見本資料四、(四)內容);
6.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參照本資料四、(五));7.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見本資料四、(六)內容)。
四、自行申報個人報送資料清單(上述一、二項未提供的一并提供):
(一)《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必報)
(二)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件(必報);
(三)股權轉讓合同(協議)(必報);
(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屬于下列情況的必報);
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6個月內再次發生股權轉讓且被投資企業凈資產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上一次股權轉讓時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此次股權轉讓收入。
(五)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資料(根據實際情況提供);1.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的,報送相關政策依據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文名稱、文號、主要內容等);
2.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們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贍養人,應根據情形分別報送:
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將股權轉讓給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戶口本或者出生證明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人民法院調解書或者其他部門(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能夠證明雙方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將股權轉讓給非親屬撫養或贍養關系人: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人民法院調解書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贍養)關系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繼承:提供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繼承的公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章程規定,并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的,報送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章程規定原件及復印件;
4.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的,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報送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好)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1.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上月末的資產負債表(必報);
2.公司(企業)章程、股東名冊、出資證明書、認股書、支付憑證、完稅憑證或其他能夠證明股權原值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有原值扣除時提供);
3.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有關稅費的,應提供相關稅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有轉讓方繳納的稅費可提供):
4.符合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合理費用可提供相關合同及合法有效的憑證。股權轉讓過程中的合理費用是指納稅人個人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由轉讓方承擔的與該轉讓事項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中介服務費、傭金、資產評估費、行政事業性收費、公證費、印花稅等。股權轉讓的合理費用必須憑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扣除。
若股權轉讓過程中包含非貨幣性資產評估、資產重組等其他事項,納稅人需將涉及股權轉讓的費用進行合理區分,不能區分的不能子以扣除。
5符合非貨幣性資產遞延政策的納稅人報送資料(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0號):
①《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備案表》;
②納稅人身份證明;
③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協議;
④非貨幣性資產評估價格證明材料:
⑤非貨幣性資產原值及合理稅費資料;
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納稅人報送資料。
6.符合非貨幣性資產遞延政策的扣繳義務人報送資料:
①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協議;
②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雙方身份證明:
③非貨幣性資產評估價格證明材料。
7.符合天使投資抵扣政策的天使投資人及創投企業報送資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3號):
7.1.投資時備案資料
①《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
②天使投資個人身份證件等相關資料
7.2.投資抵扣申報
①《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
②《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
天使投資個人投資的初創科技型企業注銷清算的,應持《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情況登記。
8.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報送受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股權轉讓雙方與受托人簽訂的委托協議原件)。
注:扣繳義務人、納稅人報送申報資料為外文原件的,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注明“此件真實、有效”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