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老邱積極響應國家雙創政策,在老家創辦了一家公司。這兩年,老邱公司的生意越做越大。公司在職員工有800人,人均工資為4600元。2021年公司向員工集資人均11000元。假設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為年利率6%。如何計算老邱公司應多負擔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以及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呢?為此,老邱特意請教了財務代理公司的小盈。
【籌劃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能扣除,應當調增應納稅所得額:800x1x(10%-6%)=75.2(萬元)。甲公司為此需要多繳納企業所得稅:75.5x25%=18.8(萬元)。甲公司應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x10%x20%x800=16(萬元)。
【分析】
小盈建議老邱將集資利率降低到6%,這樣,每位職工的利息損失:11000x(10%-6%)=1034(元)。甲公司可以通過提高工資待遇的方式來彌補職工在利息上受到的損失,即將1034元平均攤入一年的工資中,每月增加工資34元。這樣企業為本次集資所付出的利息與納稅籌劃前是一樣的,職工實際獲得的利息也是一樣的。
但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所支付的集資利息就可以全額扣除了,而人均工資增加87元仍然可以全額扣除,由于職工個人的月工資沒有超過《個人所得稅法)所規定的扣除額,因此,職工也不需要為此繳納個人所得稅。該納稅籌劃可以減少企業所得稅18.8萬元。另外,還可以減少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1x800x(10%-6%)x20%=15.04(萬元)。
【結果】
通過納稅籌劃,老邱公司及其員工在記賬報稅時可以節稅:18.8+15.04=33.84(萬元)。
如果將全部利息改為工資發放,就根本不需要代扣代繳利息的個人所得稅,而職工工資由于尚未達到5000元,實際上也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上述納稅籌劃方案可以為企業和職工合計節稅超30萬元。除利息以外,其他具有扣除限額的支出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向其他支出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