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期間,小盈去了深圳工業園區組織的“優秀企業座談會”。在座談會中認識了經營電子網絡公司的顧總,顧總正計劃在市中心購買一棟價款3000萬元的寫字樓作為辦公樓。但還在考慮到底是用個人的名義還是公司的名義進行購買,在得知小盈是在代理記賬公司工作后,就想請小盈給個指導意見。
小盈系統分析了最新經濟形勢后,談了自己在財稅方面的觀點。針對顧總購買寫字樓是用個人的名義還是公司的名義,小盈覺得還是建議采用“公事公辦”的籌劃方案。
【分析】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所繳納的增值稅可以作為進項稅額進行抵扣。顧總網絡公司目前的狀況,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公司的名義購進寫字樓,相應的增值稅進項可以抵扣。如果以股東個人的名義購買寫字樓,則網絡公司無法取得進項發票,公司將損失一大筆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金。
因此,小盈建議,顧總應該以公司名義購買寫字樓。
【對比】
籌劃前,用股東個人購買,享受不了進項稅額抵扣。
籌劃后,用企業名義購買,可享受進項稅額抵扣247.71萬元。
具體計算:3000÷(1+9%)x9%=247.71(萬元)。
【結果】
可以看出,用公司名義購買寫字樓,在進行記賬報稅時就可以享受進項稅額抵扣247.71萬元,效果顯著。這樣籌劃,有效降低了企業成本。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五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四)項第1點、第二條第(一)項第1點停止執行,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規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財政部稅務總局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