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要求,充分發揮經營范圍登記在公示市場主體信息保障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方面的作用,尊重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優化經營范圍登記方式,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規范、便利的登記注冊服務,根據《市場監營總局辦公廳關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統規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工作的通知》(市監注[2020]85號)要求,決定自2021年5月21日起,我市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含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全面使用全國統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目錄(試行)辦理經營范圍登記。具體如下:
一、新設立市場主體使用規范條目辦理登記。
二、存星市場主體在辦理新增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時,對新增經營范圍使用規范條目規范登記。
三、申請人可以通過經營范圍規范表述查詢系統查詢、選擇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應的經營范圍表述,并按此填寫登記注冊申請書中的經營范圍欄目。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