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12月30日開始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修訂刪除第九條,即進出口貨物和技術進出口的公司不再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手續。商務部統一業務平臺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入口也給出了相關提示:
那么進出口企業如何獲得進出口權進行進出口業務呢?
事實上,自2019年12月1日起,自由貿易區試點取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審計,自成立以來注冊的公司自動取得進出口權資格。試點政策向全國推進后,所有公司無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即可取得進出口權。
對于需要進出口業務的企業,根據海關總署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年第113號公告,公司可以檢查海關報關單位備案,同時取得海關報關權限,如果注冊不檢查報關備案,可以通過單一國際貿易窗口“公司資質”模塊進行報關備案。
進出口公司,雖然外貿經營者備案登記不需要辦理,但其他手續還是一樣的:
1、海關報關單位備案取得報關權
2、辦理外匯收支清單登記收支外匯貨款(年低于20萬美元的跨境電子商務不得辦理外匯收支清單)
3、打開電子口岸
4、一個漂亮的企業英文名,以便設立外幣賬戶,收取外匯款
5、需要辦理出口退稅的,還應在首次申報退稅前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
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是,根據財稅(2012)39號的規定,能夠享受出口退稅的是指出口企業的出口商品,具體指:1。有進出口權的公司直接經營和委托出口商品;2.無進出口權的生產能力生產企業委托出口商品。2022年12月30日,所有企業無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即可取得進出口權。對于商業企業委托出口的貨物,39號不能退稅,即所有企業,無論是自營出口還是委托出口,只要普通納稅人能享受出口退稅。